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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08-2010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中期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5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华侨投资区党委,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部委办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于2010年7月上旬开始在全区开展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中期评估。为切实做好我市大规模培训干部评估检查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与意义
        通过对全市各地各单位实施《2008—2012年来宾市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了解2008年以来各地各单位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做法、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为加强和改进今后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依据和借鉴,切实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新。在评估的基础上,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战略部署,不断加大干部培训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为推进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评估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在激励的原则。
        三、评估对象和时间安排
        评估对象为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评估时间为2010年7月5日至23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7月5日至7月11日,由各单位进行自评;第二阶段从7月12日至23日,由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估检查组对各县(市、区)、部分市直单位自评情况进行抽查。
        四、评估指标
        根据《广西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估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共设组织重视、计划保证、经费保障、培训基地、培训绩效五项评估指标,其中对市直单位不设培训基地这项评估指标,各项指标的具体内容及评分办法参照《县(市、区)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中期评估评分表》、《市直单位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中期评估评分表》。
        五、评估办法
        评估采取自评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以自评为主,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抽取部分单位对自评结果进行检查复核。
        (一)自评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按照《广西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估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对照各项评估指标对2008年1月至2010年6月期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进行认真的自我总结和检查评估。
         1、填写自治区党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制的大规模培训干部情况统计表。
         2、对照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中期评估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
         3、形成书面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包括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进展总体情况、主要做法、特色亮点、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方面内容。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自评后填写的大规模培训干部情况统计表、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中期评估评分表及自评报告要求于7月12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lbsgj@126.com)。
        (二)检查
        自评工作结束后,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检查复核。评估检查组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检查、填表、测算评估分值等方法进行检查。
        1、听汇报。听取受检单位2008年以来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情况汇报。参加人员:受检各县(市、区)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市直单位有关科室、部门的领导。
        2、召开座谈会。召开干部座谈会(参加对象和人数届时由评估检查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全面了解受检单位干教工作情况,会上发放《广西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中期评估培训质量调查问卷》,并由与会人员当场填写,统计得分情况计入《县(市、区)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中期评估评分表》或《市直单位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中期评估评分表》“培训绩效”栏。
        3、实地检查。一是检查受检单位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计划与总结、制度、有关财政预算和培训经费的具体开支情况、培训班档案等。二是抽查2008年1月至2010年6月期间干部个人参加培训的实际情况,人员在100名以上的单位抽查60人,100名以下的按单位人员总数的60%进行抽查,主要核查《广西在职干部全员培训登记证书》。
         检查市直单位时,随机抽查2个职能部门(科室);检查各县(市、区)时,随机抽查1个乡镇和2个机关(事业单位)。
        4、填表并计算分值。按照《广西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估工作暂行办法》要求,根据检查复核情况填写《县(市、区)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中期评估评分表》或《市直单位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中期评估评分表》。上述表格均由评估检查组填写。
        5、受检单位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1)2008年以来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汇报材料。
        (2)大规模培训干部相关文件。包括成立领导机构的文件、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计划、年度培训计划、有关财政预算或培训经费划拨的有关文件。
        (3)各类班次办班收支凭证、经费划拨的各种票据。
        (4)在职干部全员培训登记证书、举办各类培训班的学员名册、档案材料等。
        (5)受检单位(包括二层单位)干部花名册。
        6、本市评估工作全部结束后,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及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好迎接自治区评估检查准备。
        请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评及迎检的各项工作。抽查单位及抽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尽事宜,请与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联系。
        联系电话:4278065,4278059(传真)

        附件:1、大规模培训干部情况统计表(表一、表二)

             2、广西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中期评估培训质量调查问卷

             3、广西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中期评估培训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

              4、市直单位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中期评估评分表

              5、县(市、区)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中期评估评分表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201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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