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3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来宾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来宾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1年来宾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80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不低于35分的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黄庆龙等334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
面试资格复审由各招录机关(单位)负责,具体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各招录机关(单位)通知考生。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代替。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6月18、19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实验小学(广西来宾市北二路218号),乘坐3、5、15、16路公交车至来宾市一中站下车可到达。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六、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时间及集中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面试规定的时间(见附件中每个职位的面试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本职位面试考试时间须在当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8时后未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纳体检费约300元/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覃 健 0772-4278960
蓝邕江 0772-4278509
卢 强 0772-4271588
中共来宾市委员会组织部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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